一、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即日起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
二、奖项设置
(一) 先进质量管理模式(项目) 共计 10 个: 金融服务业先进 质量管理模式、航运服务业先进质量管理模式、现代商贸业先进 质量管理模式、文化体育产业先进质量管理模式、信息(专业) 服务业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建筑(房地产)业先进质量管理模式、 制造业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居民 (社区、社团 ) 服务业先进质量 管理模式、教育业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和医疗卫生业先进质量管理 模式,每个项目下设区长质量奖金奖 1 个、区长质量奖银奖 3 个。
(二) 先进质量管理成果(个人) 共计 5 个:区长质量奖金奖 2 个、区长质量奖银奖 3 个。
三、申报范围
(一)申报先进质量管理模式(项目)的范围:在本区依法注册或登 记的企业、事业、机关、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
(二)申报先进质量管理成果(个人) 的范围:在本区范围内的企 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
四、申报条件
点击链接,了解具体要求。详见《虹口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
虹府规〔2021〕1 号虹口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
五、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申报表、组织概述、自我评价报告及证实性材料组成。
(一) 区长质量奖(先进质量管理模式) 申报材料
1.申报表。各申报组织应如实、完整地填写《上海市虹口区区长质量奖先进质量管理模式项目申报表》。
2.组织概述。内容根据GB/Z 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B的要求提供。字数不超过3千字。
3.自我评价报告。对照 GB/T 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 则》的具体要求,逐条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 面进行评价说明;其中,医疗机构根据 DB31/T 1153-2019《医疗 机构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编写;小企业类组织根据 DB31/T 1009 —2016《小企业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编写;尽量使用数据和事实 进行评价说明,必要时可使用图表。字数不超过 3 万字。
4.证实性材料。凡在申报表、自我评价报告中涉及的,需提 供证实性材料,包括经审计的近 3 年财务报表、营业执照、资格 证书、荣誉证书材料的复印件等,并加盖公章。如无法提供的, 请做书面说明并盖章。
(二) 区长质量奖(先进质量管理成果) 申报材料
1.申报表。各申报个人应如实、完整地填写《上海市虹口区 区长质量奖先进质量管理成果个人申报表》。
2.个人概述。内容根据DB31/T 598—2012《上海市政府质量 奖个人评价准则》附录 C 的要求提供。字数不超过 3 千字。
3.自我评价报告。根据 DB31/T 598—2012《上海市政府质量 奖个人评价准则》的具体要求,逐条用事实和数据进行自我评价 和说明。字数不超过 1 万字。
4.证实性材料。凡在申报表、自我评价报告中涉及的,需提 供证实性材料,包括个人从事重要质量工作取得实效的证实性材 料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申报材料格式要求
纸质申报材料中申报表、组织或个人概述、自我评价报告需 合并成册,证实性材料单独成册,普通 A4 纸双面印刷、软封面装 订、字体为宋体小四号、行距 1.5 倍。电子版申报材料 ( U 盘) 需提供 word 版本和含盖章扫描件的PDF 版本。
申报材料提交
申报组织或个人可直接报送申报材料,也可经各推荐单位盖 章推荐后报送。其中,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U 盘电子申报材 料(含所有申报材料) 一式一份。
材料报送地址:大连西路296号225室
邮编:200083。
六、申报及评审工作程序
(一) 推荐申报。凡符合申报条件的组织和个人, 在自愿的基础上,根据通知要求,于 2022 年 7 月 31 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 虹口区区长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 资格审查。 区审定办组织评审组对申报组织和个人的 基本条件、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必要时以书面形式征求 相关部门意见。对通过审查的, 区审定办向社会公示名单,公示 无异议的,进入资料评审。5 年内曾获得中国质量奖或市级政府 质量奖的申报组织或个人,可直接进入资料评审。
(三)资料评审。 区审定办组织评审组根据评审规则,对通 过资格审查的申报组织和个人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形成资料评 审报告。区审定办根据资料评审报告,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 确定现场评审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进入现场评 审;对未进入现场评审的申报组织和个人,反馈资料评审报告。
(四)现场评审。 区审定办组织评审组,根据评审规则,对 通过资料评审的组织或个人进行现场评审,形成现场评审报告, 提出申报组织或个人质量管理方面的优势和可改进之处。
(五)综合评价。 区审定办组织评审组根据评审规则,对进 入现场评审的申报组织和个人进行综合分析评议,形成综合评价 报告,总结提炼申报组织或个人的先进质量管理经验。
(六)审定公示。 区审定办结合本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与综 合评价情况,提出获奖推荐名单, 以书面形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后,提请区审定委审议。区审定委审议获奖推荐名单、决定拟获 奖名单。由区审定办组织向社会和在申报组织或个人单位内部不少于 7 天的公示后,按照规定程序上报区政府批准。
(七)表彰奖励。 区政府发文表彰虹口区区长质量奖获奖组 织、个人,颁发奖牌、证书和奖金。
七、其他事项
(一) 各推荐单位应结合实际,及早做好创奖对象的宣传、 培育及推荐工作。
(二) 虹口区区长质量奖的申报、评审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程 序和标准,按照自愿申报原则,评审过程不向申报组织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有关管理办法、评价标准、申报表等资料可登录虹口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hk.gov.cn) “政务公开”栏目中的 “部门/街道信息公开”“区市场监管局”栏目下载获取。
(三 ) 申报联系信息
联系地址:大连西路296号225室
联系人:方刚 51851128
刘俊炜 51851126
电子邮箱:hkzhigua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