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区委组建专项巡察组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区委专项巡察组于2021年11月26日起对区商务委(粮食局)党组进行为期1个月左右的专项巡察。巡察组将重点关注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关于粮食安全决策部署情况、粮食主管监管部门全面履行责任情况、内控部门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等,结合区位特点和粮食工作实际开展巡察监督。
巡察组将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谈话、调阅资料、列席会议、问卷调查、下沉了解、提请协助等方式方法深入了解,印证判断有关问题。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粮食工作领域有关问题的信访举报,不受理有关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不查办案件。
巡察期间,如需反映被巡察单位上述方面情况的,可于工作日9:00-17:00拨打电话021-25257886,也可函寄:虹口区新港路186号2号楼302室区委专项巡察组收,邮编:200086,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XUNSZ1@shhk.gov.cn。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