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经区委研究决定,对下列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马辉,男,汉族,1977年5月出生,市委党校研究生,工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虹口区北外滩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青海省果洛州玛沁县委常委、副县长,拟任区委巡察组正处级巡察专员。
范春燕,女,汉族,1980年3月出生,研究生,文学硕士,致公党党员,现任致公党虹口区委主委、虹口区商务委副主任,拟任区级机关正职。
颜清,女,汉族,1970年5月出生,大学,理学学士,民进会员,中学高级教师,现任民进虹口区委主委、上海市复兴高级中学副校长,拟任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正职(管理五级)。
上述公示对象中需执行任职试用期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10月25日。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向虹口区委组织部反映。联系电话:12380(虹口)、25657416(传真);联系地址:飞虹路518号虹口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邮编200086)。我们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履行保密义务。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请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将核实情况作反馈。
中共虹口区委组织部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