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的规定,自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我局对2020年6月30日以前经本区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2020年12月31日以前经本区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登记的社会团体进行了年度检查。现将结论予以公告。
1.合格社会团体127家;
2.基本合格社会团体0家;
3.不合格社会团体12家;
4.合格民办非企业单位334家;
5.基本合格民办非企业单位16家;
6.不合格民办非企业单位34家。
虹口区民政局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