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发挥标准化在上海打造卓越的全球城市、加快建设“五个中心”和打响“四大品牌”中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根据《虹口区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意见》(虹发改规〔2019〕16号)精神,即日起开展2021年度虹口区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申报工作。
申报要求
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注册、纳税在本区的独立法人。
二、申报项目应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因客观原因,上年度顺延至本年度申报的除外),具体如下:
(一)标准制定项目:指已正式发布且实施日期在项目期限内的标准(在项目期限内被政府采信的团体标准除外)。
(二)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指在项目期限内通过验收的国家或上海市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
(三)标准化成果奖项目:指在项目期限内获评国家或市级标准化成果奖项目。
三、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
申报项目
一、标准制定项目
(一)对作为第一、第二和第三起草者参与制定国际标准的单位。
(二)对作为第一、第二和第三起草者参与制定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单位。
(三)对作为第一、第二和第三起草者参与制定地方或团体(联盟)标准的单位。
二、对通过验收的国家或上海市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
三、对评为国家或市级标准化成果奖项目。
申报材料
(一)所有项目均需提供:
1.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电子缴税凭证;
4.单位信用报告(由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提供的《法人公共信用信息表》,各单位可登陆信用中国(上海)首页(网址:https://credit.fgw.sh.
gov.cn)—信用服务—选择“法人在线查询”)。(二)标准制定项目还须提供:
1.标准化管理部门发布的标准公告证明材料,团体(联盟)标准须提供被政府采信的证实性材料。
2.已发布的正式标准文本,国际标准另需提供中文译本。
3.虹口区2020年度制定标准资助清单和汇总表(excel表)。
(三)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还须提供:
国家或市级批复立项并顺利验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标准化成果奖项目还须提供:
获得国家或市级标准化成果奖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申请所需要的其他补充材料。
申报方式
(一)所有书面材料一式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管理科,所有材料的电子版文件发送至邮箱:hkqbzh@163.com(以申请单位名称为邮件主题),其中汇总表的电子版以excel格式发送。
(二)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管理科集中受理并初审,汇总后办理资金申请程序。
受理时间和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2021年4月30日至5月30日
每周一至周五9:00-11:00、14:00-16:00
地址:大连西路296号223室标准化管理科
电话:51851103、5185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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