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经区委研究决定,对下列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刘晓聪,女,1974年3月出生,汉族,籍贯浙江宁海,大学学历,文学学士学位,中学高级教师,1997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中共上海市第五十二中学总支部委员会副书记、上海市第五十二中学副校长,拟任中共虹口区第五十二中学总支部委员会书记。
上述公示对象中需执行任职试用期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18日~12月25日。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向虹口区委组织部反映。联系电话:12380(虹口)、25657416(传真);联系地址:飞虹路518号虹口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邮编200086)。我们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履行保密义务。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请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将核实情况作反馈。
中共虹口区委组织部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