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经区委研究决定,对下列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刘阳,男,1971年7月出生,汉族,籍贯河北保定,在职大学学历,1992年9月参加工作,200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虹口区商务委员会副主任,拟任中共虹口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虹口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人选、虹口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大队长。
金昳丽,女,1985年7月出生,汉族,籍贯江苏江阴,大学学历,工学学士学位,2007年7月参加工作,200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中共虹口区委组织部组织一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拟任中共虹口区社会工作委员会副书记。
汪元元,女,1978年1月出生,汉族,籍贯安徽岳西,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学位,高级审计师,1999年8月参加工作,201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虹口区财政局预算科科长,拟任虹口区财政局副局长。
上述公示对象中需执行任职试用期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13日~11月20日。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向虹口区委组织部反映。联系电话:12380(虹口)、25657416(传真);联系地址:飞虹路518号虹口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邮编200086)。我们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履行保密义务。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请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将核实情况作反馈。
中共虹口区委组织部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