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经区委研究决定,对下列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戴嘉怡,女,1984年6月出生,汉族,籍贯浙江上虞,大学学历,法学学士学位,2006年7月参加工作,200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共青团虹口区委员会副书记(正科职)、一级主任科员,拟晋升为副处职。
上述公示对象中需执行任职试用期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公示时间为:2020年10月16日~10月23日。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向虹口区委组织部反映。联系电话:12380(虹口)、25657416(传真);联系地址:飞虹路518号虹口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邮编200086)。我们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履行保密义务。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请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将核实情况作反馈。
中共虹口区委组织部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