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规定,按照中共虹口区委的统一部署,区委各巡察组于2020年9月起对中共虹口区委信访办公室(虹口区信访办公室)、虹口区应急管理局党组、曲阳路街道党工委、虹口区生态环境局党组、嘉兴路街道党工委等进行为期2个月的常规巡察。巡察组将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等三个方面开展监督检查。
巡察组将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列席有关会议、受理相关来信来访、个别访谈、查阅资料和走访调研等方法广泛听取意见、深入了解情况。
巡察期间,如需反映被巡察单位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上述方面情况的,可于工作日9:00-17:00拨打电话:25257852,也可函寄:虹口区新港路186号“虹口区委巡察办”收,邮编:200086。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信访举报。不受理有关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问题。
区委巡察组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不查办案件。
十届区委第十二轮巡察进驻一览表
巡察组 |
被巡察单位 |
电子邮箱 |
区委第一巡察组 |
中共虹口区委信访办公室 |
XUNSZ1@shhk.gov.cn |
区委第二巡察组 |
虹口区应急管理局党组 |
XUNSZ2@shhk.gov.cn |
区委第三巡察组 |
曲阳路街道党工委 |
XUNSZ3@shhk.gov.cn |
区委第四巡察组 |
虹口区生态环境局党组 |
XUNSZ4@shhk.gov.cn |
区委第五巡察组 |
嘉兴路街道党工委 |
XUNSZ5@shhk.gov.cn |
特此公告。
中共虹口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