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五一”“端午”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不断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两节”期间风清气正,现就严明节日期间纪律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守纪律红线,严格执行禁令
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节日期间要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及生活纪律,切实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触“红线”。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属地管理的有关要求,遵守防控规定,节日期间带头不聚集,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提供坚强作风保证;
(二)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三)严禁违规组织和参与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
(四)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或借机大吃大喝;
(五)严禁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业务往来单位赠送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业务往来单位组织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六)严禁打着“地方特产”幌子,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搞公款消费、收送名贵特产等;
(七)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八)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管理和服务对象借用车辆。
二、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教育管理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全面推进复工复产工作作出科学部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市纪委近期公开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新闻通报,并严格落实有关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接受监督、转变作风、以上率下、从严律己,自觉执行相关纪律规定,真正树立好榜样、做好表率。
三、强化执纪监督,严肃责任追究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公开举报电话,畅通监督渠道,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建立健全“两节”期间值班、报告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对顶风违纪行为将从严查处并予以通报曝光。
举报电话:12388
虹口区纪委监委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