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展宗旨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聚焦2020年“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重大节点和“乡村振兴”、“长三角一体化”等国家战略,特举办“幸福小康·大美海上”第八届上海市民艺术(美术、书法、摄影)大展。通过作品展现美好生活、美丽乡村、美满人生,彰显上海红色文化、海派文化、江南文化,展现上海人民众志成城、迎难而上、抢抓机遇、奋力拼搏的精神面貌,展示上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进历程和巨大成就。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虹口区文化和旅游局
承办单位:虹口区文化馆
协办单位:虹口区文化馆各分馆
征稿要求
(一)作品要求
运用美术、书法、摄影的艺术形式,形象生动地展现小康故事、上海故事,讴歌先进典型、最美人物,推出围绕反映现实、具有时代感和上海文化特色的题材,唱响主旋律,传递正能量。
(二)参与对象
年满18周岁,在上海学习、工作、生活的美术、书法、摄影爱好者(专业艺术工作者和艺术院校从事本专业的老师除外)。
(三)参与方式
开通集体选送与个人投稿两个征稿渠道,每位作者只能选择一个渠道投稿(切勿两投,美术、书法每人限交一幅作品),参加过历届上海群文系列展览的作品不在征稿范围内。
1.集体投稿:作者可向虹口区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投稿,参加虹口区文化馆组织的初评。同一作者不得一人往两地投稿。作者按要求填写作品登记表(附件二)及相关信息资料,各文化中心根据表格(附件一)认真填写,以“U”盘形式提交。
2.个人投稿:参赛作者凡符合以下两项条件者可向携带作品图片、作品登记表(附后)及证明材料(电子版),参加虹口区初评。
① 填写(附件二)外,须提供所毕业于艺术院校的相关专业证明;
②作者有在省(市)级以上美术、书法、摄影展览上获奖及入展的经历;
③作者在上海市群众艺术馆举办的美术、书法、摄影展览获奖及入展经历。
(四)规格及形式
美术:连装裱配框横宽不超过2米,谢绝玻璃镜面装框。
书法:不超过4尺宣整张,一律竖写,拒收装裱件。
摄影:24寸彩色、黑白照。
(五)展览相关信息将在上海市群众艺术馆官网上发布。
送件要求
美术作品
美术初评选送作品统一为8寸照片(不收光盘),进入终评后再送作品原件,终评作品由虹口区文化馆装裱配框
书法作品
书法作品不超过4尺宣整张,一律竖写,拒收装裱件,入展作品由市群艺馆统一装裱,费用由虹口区文化馆承担。
摄影作品
摄影作品统一为7寸照片,并附电子文件(光盘),投稿作品图象长边不小于2000像素,每人限交四幅(组)照片,入展作品由市群艺馆统一制作,费用由虹口区文化馆承担。
集体及个人送件时间
美术初评
7月20日(9:00-16:00)
水电路1412号四楼大办公室
张莉筠、谢晓霏:55883890
书法初评
7月20日(9:00-16:00)
水电路1412号四楼大办公室
张莉筠、谢晓霏:55883890
摄影初评
8月14日(9:00-16:00)
水电路1412号四楼大办公室
张莉筠、谢晓霏:55883890
作品评选
(一)本次大展以“幸福小康·大美海上”为主题,契合美好生活、美丽乡村、美满人生和彰显上海红色文化、海派文化、江南文化主题内容的作品优先。
(二)本次大展计划评出参展作品
美术240 幅,其中一等奖 8 幅,二等奖 16 幅,三等奖 24幅,优秀奖32 幅(获奖比例占参展作品的1/3)。
书法240幅,其中一等奖8幅,二等奖16幅,三等奖24幅,优秀奖32幅(获奖比例占参展作品的1/3)。
摄影180幅,其中一等奖6幅,二等奖12幅,三等奖 18幅,优秀奖24幅(获奖比例占参展作品的1/3)。
(三)大展组委会拥有作品出版、宣传权利;凡投稿者均同意本方案。
(四)本次大展美术、书法、摄影各设优秀组织奖若干个,优秀组织者奖若干名。
(五)拟由本届大展组委会、著名美术家、书法家、摄影家组成评委会。
附件: 5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