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工作要求,为更好维护保障企业、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上级有关工作精神,通知如下:
一、自2020年3月26日起我院全面恢复正常争议调处工作秩序,包括窗口现场接待受理、调解、开庭审理、引导先行调解及仲裁文书代收等工作。
二、请当事人规范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测量,扫码后主动出示“随申码”,积极配合工作人员的现场管理。持绿色“随申码”且体温正常者方可排队进入大厅办理。
三、当事人仍可通过“上海人社APP”进行网上调解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劳动人事争议相关法律问题咨询请拨打12333;接待及相关程序问题咨询请拨打 021-65753467。
上海市虹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