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企业告知书
当前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关键期,虹口区已全面启动防控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恳请全区复工企业知晓并认真落实以下事项。
企业切实履行本单位疫情防控责任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落实疫情管控工作措施。
主动配合政府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加强自我防护和内部安全管理,依法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及社会组织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样本采集、检测、隔离治疗等防控措施。
加强企业员工管理严防疫情输入扩散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主动配合做好复工人数、从外省市返沪人数、有无从疫情重点区域返沪(含经停)人员、有无发热症状等信息报备。来自或途经湖北等重点地区的来沪、返沪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自抵沪之日起,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观察14天的要求,自觉向街道居委报告并接受管理,无异常情况的,到期后正常上班。
从其他地区来沪、返沪的人员,自抵沪之日起,做好自我体温监测,如实登记健康状况,如有异常及时向单位或街道居委报告。
做实做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建立健全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配备好体温计、口罩、消毒水等相关防控物资。做好办公室、电梯、会议室、食堂、茶水间等公共区域的每日定期消毒工作。
请企业主动做好每日上班员工体温监测,确保员工体温正常。请员工养成戴口罩、勤洗手的良好卫生习惯。尽量减少聚集性会议,条件允许的企业,灵活安排员工错峰上下班,建议尽量网上办公。提供食堂就餐的企业,加强食堂的消毒和食堂相关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程度的监管工作,不鼓励集中就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