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虹口区委办公室、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虹口区全面推进“一网通办”,加快建设智慧政府工作方案>的通知》(虹委办〔2018〕35号)的要求,虹口区财政局、房管局、公安局、环保局、教育局、民防办、体育局、文化局、酒类专卖局、烟草专卖局等十个部门的法人审批业务于2018年10月8日正式进驻三河路338号虹口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综合窗口,由综合窗口统一收件办理。这十个部门审批事项涉及的个人业务仍按原程序办理。
虹口区行政服务中心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