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虹口区委办公室、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虹口区全面推进“一网通办”,加快建设智慧政府工作方案>的通知》(虹委办〔2018〕35号)的要求,虹口区发改委、商务委、民政局、安监局、金融局、人保局、科委、民宗办、国资委、司法局等十个部门的法人审批业务于2018年8月1日正式进驻三河路338号虹口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综合窗口,由综合窗口统一收件办理。这十个部门审批事项涉及的个人业务仍按原程序办理。
虹口区行政服务中心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