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6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16〕4号)和《上海市关于开展2016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沪财督〔2016〕2号)的文件要求,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我局决定自2016年7月至10月开展2016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现将被检查的10家单位名单进行公示。
被检查的10家单位名单如下:
1、上海宏潮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2、上海丝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3、上海革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4、上海财经大学电子出版社有限公司
5、上海外语音像出版社有限公司
6、上海虹口德必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7、虹口体育馆
8、上海市虹口区曲阳文化馆
9、人民音乐出版社(上海)有限公司
10、上海音像有限公司
虹口区财政局
2016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