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国有及国有控股、城镇集体企业: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本市2015年度地方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格式和编制说明的通知》(沪财企〔2015〕10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虹口区2015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编制上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
凡税务登记在本区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城镇集体企业都应按属地管理原则,向区财政局上报2015年度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由区财政局负责审核并上报市财政局。
二、编报流程
请登陆上海财政网(www.czj.sh.gov.cn) —政务大厅—下载中心—会计业务——2015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软件及参数下载(进入页面后,下拉到页面最下端)—“软件下载”栏目中下载相关软件、参数及编制说明。
(特别提示:在安装软件时,可一直点击“下一步”,若你司使用的操作软件是WIN7及以上版本,可能会遇到在任务参数安装过程中对话框卡死的情况,这时直接点击键盘“确定”键即可。)
三、报送时间(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016年2月15日至3月11日
四、报送要求
报表电子数据(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 电子数据名称格式:本单位名称(国有及国有控股 或 城镇集体).jio 】
★ 国有及国有控股集团母公司财报数据特别提示:
1、按相关文件要求,国有及国有控股的集团母公司应将所有隶属的子(孙)公司全级次上报,不得遗漏,不得瞒报。集团母公司除编制本级会计报表外,还应当编制集团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
2、集团母公司应按照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本市2015年度地方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格式和编制说明的通知》(沪财企〔2015〕104号)规定的格式和内容,撰写《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情况说明书》(企业版)可在“上海财政网—政务大厅—下载中心—2015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软件及参数—三、相关政策 4、《关于印发本市2015年度地方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格式和编制说明的通知》(沪财企〔2015〕104号)”附件中下载。)
3、根据财政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管理的若干规定》(财企〔2004〕5号),由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应填制上报“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备案表”(报表软件中已包含审计备案表)。
五、报送方式(数据必须使用“上海市2015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软件”制作并通过全审)
1、网络报送方式:
电子数据可发送至 hkqynb@hkq.gov.cn
2、现场报送方式:
三河路358号2楼(虹口区会计培训中心)
工作日接待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2:30--15:30
六、填报咨询
联系电话: 25015264,25658159,25658145
上海市虹口区财政局
201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