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录计划
计划招录6名,主要从事公证业务辅助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或尚未查清的违法犯罪嫌疑;
(三)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四)年龄27周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后出生);
(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调查员需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满2年,具有一定的驾驶经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方式:网上预约,请将个人简历发送至gzc@hkq.gov.cn;
2、时间:7月10日(星期五)16:00之前。
(二)提交资料。
1、时间:根据网上预约报名情况,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虹口区溧阳路1112号;
3、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18918566985。
4、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户口簿原件;本人简历;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此次招考录用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录用人员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
1、笔试:内容包括《人员基本素质测验》和法律知识等。
2、面试:主要是对报考人员的自我认知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现场应变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进行测试。
以上考试时间、地点视报名情况而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按照笔试与面试成绩4:6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按综合分数排名择优录取。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政审的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五、培训录用与工资待遇
通过上述考试并被拟聘人员,由虹口公证处进行岗前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者,由上海虹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劳务派遣相关标准执行,并向虹口公证处进行派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