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视组于2014年11月10日至2015年1月9日,对虹口区进行了巡视,并于2月12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区委高度重视市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切实承担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区委书记吴清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主动对照巡视意见,扎实做好整改落实工作,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和一抓到底的决心,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狠抓落实。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区委深入学习中央和市委领导同志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到巡视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一致认为市委巡视组到虹口巡视,是对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验,是对区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一次重要体检。区委从自身抓起,要求每一位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深挖根源,积极整改,以上率下;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市委关于反腐倡廉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有力地抓好市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持续保持整风肃纪的严肃氛围。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区委书记吴清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副书记、区长曹立强和区委副书记杜炯任副组长。先后召开7次区委专题会、常委会和3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细化分解任务,制定落实方案,跟踪推进情况。区委常委和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党组书记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履行职责分工范围内的整改落实责任,研究解决整改工作推进中的具体问题。全区各级党组织积极对照整改任务,结合实际细化整改措施。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府办等部门认真做好协调、推进、督办等工作,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是明确责任分工。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全面梳理、分类研究,制定了《中共虹口区委关于市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围绕市委巡视反馈的4个领域28项具体整改内容和3个方面的整改意见建议,提出了80条整改措施,均由分管常委牵头负责,并逐项明确牵头部门、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确保整改事项件件有方案、事事有人抓。各部门和街道按照整改任务分工,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形成了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的整改工作局面。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从严务实抓好市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
(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整改情况
1.关于招商引资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个体商户在某街道协税办虚开大额私房出租发票牟利的问题。一是组织查清事实。区纪委已将该问题线索移送虹口公安分局。在查清事实后,将依法依纪对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按责任做出相应处理。二是税务分局加强对街道的协税监管。三是开展全面检查。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国发〔2014〕62号)要求,停止与税收相关的优惠政策。四是进一步规范街道经费预算和执行。五是按照市委“1+6”文件精神,8个街道已全部取消招商引资职能。
关于以白条提现方式支付纳税奖励的问题。一是自2015年起,对重点企业、楼宇和园区的奖励,全部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实施。二是进一步推进国库单一账户改革,部门预算资金全部通过国库直拨方式实施;加强对各单位财务人员业务指导和财经纪律培训。三是重申《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区财政扶持政策实施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完善《区级统一扶持平台操作意见》等制度。
关于违规向不符合扶持政策的房地产企业发放扶持奖励的问题。一是从2015年起,不再对从事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奖励扶持(物业管理企业和楼宇管理主体除外)。二是进一步明确对楼宇管理主体企业和房地产咨询企业的扶持政策。
关于部分奖励企业资金未直接拨付受奖企业的问题。一是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全面停止与税收挂钩的优惠政策扶持;进一步规范本区财政扶持政策,拟定实施《关于规范和拓展本区财政扶持政策渠道的建议》和项目绩效化管理的相关措施。二是停止此类做法,全面梳理调整现有产业政策。
关于个别产业部门以安商、稳商的名义,安排企业高管旅游考察、体检的问题。已于2014年取消企业疗休养和企业高管旅游考察,制定《虹口区招商引资业务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招商经费使用。
关于个别部门以虚构房屋租金和市场调研培训费的方式,给予招商中介税收奖励的问题。经查,该行为涉嫌违反相关财务法规。将在审计后,对相关人员做出相应处理。同时,进一步强化对预算单位和项目管理的财政综合检查,建立常态长效监管机制。
2.关于部分单位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摊派专项经费等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
一是相关街道领导均已退还违规发放奖励。二是调整完善街道预算管理体制,已制定出台《虹口区街道财力保障体制方案》,理顺街道预算,完善街道绩效考核方案,规范支出行为。三是进一步规范财政预算。加强对部门、单位财政存量资金的检查、规范和盘活工作;对于工作联动经费、整治违法建筑专项经费等,根据职责分工,列入部门专项预算。
关于涉嫌使用假发票或开具虚假发票报销问题。待审计作出结论后,对相关责任人员做出相应处理。6月底前完成对全区财务人员新《预算法》培训,加强对基层单位预算执行整改力度。
3.关于国资管理方面存在制度制定、落实监督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摸清家底。已于去年完成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清查工作,加强对存量国有房屋出租出借行为的审核备案。对有关街道下属单位公款招待、购买食品等支出问题,将依纪依规对相关责任人员做出处理。二是完善制度。制定《虹口区国有经营性房屋出租管理办法》,建立市场化价格评估机制,实行房屋租赁制度执行情况年度审计。三是加强信息管理。将区国有经营性房屋资产全部纳入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
(二)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整改情况
1.关于政府机关食堂存在超标准接待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有关责任人已退还接待超标部分的全部费用。二是就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教育,相关责任人已作出书面检查,将依纪依规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理。三是严格落实和规范《虹口区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公务活动管理若干实施意见的通知》,认真执行《虹口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意见》。四是建立相关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加强对公务接待用餐等情况定期检查,区纪委(监察局)加强执纪监督问责。
关于某部门领导宴请街道领导吃饭问题。经调查核实,该领导宴请街道领导吃饭,所发生的费用由该领导个人支付,鉴于其做法与厉行节约精神不相符合,区纪委已责令该领导作出深刻检查,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2.关于用公款购买赠送礼品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有的部门以公务接待、对口帮扶、友好城区、接待犹太难民组织等各种名义,公款购礼、送礼的问题。一是经调查核实,有部门在公务接待等活动中,存在经费使用把关不严,未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等情况。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谈话,相关责任人已作出书面检查。二是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关于本市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收送礼品的管理办法》(沪委办发〔2013〕29号),在国内学习考察交流活动中一律不赠送、收受礼品。三是制定《虹口区关于在对外公务活动中赠送和接受礼品的规定》,对外事礼品统一采购、申领、登记、保管。
3.关于某街道购买鲜花,摆放街道领导办公室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查清事实。经查,从2014年下半年开始,该街道已停止用公费购买鲜花。二是对街道党政主要领导诫勉谈话,责成作出深刻检查。三是督促街道严格落实行政经费预算管理制度和各项费用审批等制度。
(三)关于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方面整改情况
1.关于区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强化对关键环节监督管理,增强制度执行力。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监管,严格落实财经纪律。开展严肃财经纪律的专项检查,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严格贯彻执行新《预算法》,进一步完善预决算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审计整改。明确各单位行政“一把手”的审计主体责任。强化监督规范国有资产管理行为,严格资产配置程序,严格投资担保管理。
二是不断深化班子成员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认识。严格执行《中共上海市虹口区委常委会加强自身建设的若干准则》,修订并执行《虹口区党委(党工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召开区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定实施《关于落实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工作要求》。强化主体责任考核评估。制定实施《中共虹口区委巡察工作办法(试行)》,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等。
三是坚持从严治党,从严管干部。制定实施《中共上海市虹口区委常委会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讨论决定对区管干部严重违纪问题的处理。坚持和完善处级干部信访举报情况向区委汇报制度。
四是加强对区属国企领导班子和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重视。进一步完善区属国企法人治理结构,及时调整充实班子成员。积极拓宽国企领导人员来源渠道,加大机关与企业干部交流任职力度。结合“宏才工程”建设,着力完善企业领导人员发现培养、选拔任用、考核评价、激励约束机制。继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及时调整配备区机关部门、街道、区属国企领导班子纪检监察干部。
2.关于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够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切实履行执纪监督问责主业。完成两轮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和内设机构调整,优化机关干部队伍结构,执纪监督人员占机关干部实有人数的79%。发挥纪委在纪检监察、审判、检察、公安机关等四机关合作查办腐败案件中的沟通、协调、统筹等作用。2014年,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共初核违纪线索38件,同比增长850%;全区共立案30件30人,同比增长66.7%;自办案件18件,同比增长350%;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2人。2014年以来,全区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6个,处理相关责任人4人,对2名领导干部进行追责。2015年一季度,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共初核违纪线索16件,同比增长14.3%;全区共立案9件9人,同比增长28.6%。
二是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处理信访件。按照从严从紧的要求,执行调查程序。制定了《虹口区纪委监察局问题线索集体研判工作办法》,从制度上加以保障。
三是加大廉政防范和警示教育力度。加强警示教育,组织机关各级党组织观看学习《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纪实片,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向领导干部发放《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在机关电子宣传屏滚动播放廉政公益广告,对原“虹口纪检”网站(外网)进行改版,发挥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阵地作用。拟组织部分单位“一把手”及重点部门、重要岗位干部旁听朱黎明等人的案件庭审。筹备制作“朱黎明、沈中极贪腐警示录”警示教育片。
(四)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拔任用干部方面整改情况
1.关于有的单位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抓好《干部任用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二是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区属单位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情况的监督,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科级干部选任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虹口区加强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培养的实施意见》。
2.关于少数单位违反机构编制和职数管理规定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继续整治超职数配备,有计划地将超职数配备单位的干部交流到职数空缺岗位,确保按计划完成整改。二是以深化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优化职数设置。
3.关于干部兼职取酬和及时转移工资关系专项清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有关单位个别干部兼职问题,以及机关退休的处级领导干部任职取酬问题,均已严格按规定清理。二是严格落实清理党政领导在企业兼职(任职)、干部交流任职及时转移工资关系等相关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坚决做好清理整改。三是及时办理区管处级干部调动和退休相关手续,坚决不违规拖延办理。
4.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基础材料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做好区委常委会材料的规范管理。二是结合集中开展的全区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自上而下开展档案查核。
5.关于市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的办理情况。
对收到的市委巡视组移交的反映虹口干部相关问题线索,已组织专门力量办理区管干部问题线索,区管干部以下问题线索移交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置。
目前,有的信访反映问题已经查明,在全区会议上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通报批评;对涉嫌违纪问题线索,正在抓紧组织协调处置,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对已经做出处理的问题线索仍旧抓住不放,如发现有新的情况,将依法依规作进一步处理;对涉及到建章立制的有关问题,加强廉政风险点管控,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加以规范。
三、巩固和深化整改工作成果,推动反腐倡廉工作和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当前,我区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区委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委巡视领导小组和巡视办的指导下,进一步巩固拓展、强化源头治理,不断推动我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锲而不舍抓好整改后续工作。继续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深化各项整改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目前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整改时效和整改措施,不松手、不减压,直至见到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着力打好持久战。
二是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进一步健全从严管理干部体系。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大执纪监督、公开曝光和惩戒问责力度。深入持久纠正“四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
三是敢于担当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的贯彻执行,深化探索并积极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制。各党(工)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履行好党内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区委巡察工作。
四是建立健全整改落实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制度体系。全面总结教育实践活动的经验,制定和完善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等制度,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落实廉政谈话和约谈等制度,构建虹口特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机制。
五是转化成果着力推动虹口发展。结合虹口实际,深入贯彻落实四个“走在前列”的要求,为上海继续当好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做出应有的贡献。围绕上海四个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坚持创新社会治理,不断用改革的方法解决社会治理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坚持从严管党治党,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全方位扎好制度的笼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21)25657710。
电子邮箱:hkqwbgs@hkq.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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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虹口区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