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15〕17号)和《上海市关于开展2015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沪财督〔2015〕68号)的文件要求,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我局决定自2015年5月至10月开展201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现将被检查的10家单位名单进行公示。
被检查的10家单位名单如下:
1、 上海国际电影院有限公司
2、 虹口金逸电影院有限公司
3、 上海佰迦乐大光明广灵影城有限公司
4、 斯伯麦数码美术有限公司
5、 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 派锐纳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7、 虹口区社会主义学院
8、 虹口区中共四大纪念馆
9、 虹口区消保委秘书处
10、 虹口区劳动监察大队
虹口区财政局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