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国资监管,促进国企发展,虹口区国资委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外部董事监事,具体事宜如下:
一、外部董事监事资格人选
(一)选聘职位
区属国有独资、控股、参股企业的外部董事或监事资格人选5-10名。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1.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身体健康。在虹口工作或户口在虹口,熟悉虹口区情的,可放宽年龄条件;
2.具有大学学历和与岗位相关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强的调研分析能力、判断决策能力、企业管理能力、风险防范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
3.守法诚信,忠诚勤勉,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信誉;
4.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和派任单位(房地产、商业、物业、文化休闲业等)主营业务,一般具有经济管理领导岗位或企业管理领导岗位工作经验,或有董事监事工作经历,或在法律、财务、金融、公司治理等方面具有一定专业水平。具有独立董事或监事资格的,优先考虑。
(三)选聘程序
选聘分为初审、面试两部分。
根据人员基本情况、履职经历等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和面试,按一定比例确定入选名单。
(四)有关说明
1.本次选聘确定资格人选名单将进入“虹口区国资系统董事、监事人才库”,并根据需要从该库中聘任为外部董事、监事委派至国企集团。
2.外部董事、监事为兼职,指除担任由出资人聘任的企业外部董事监事外,其原有的身份、工作不受改变和影响。
3.外部董事监事实行工作津贴,每年工作津贴不低于3万元。
4.由区国资委向委派的外部董事、监事颁发聘书;区管国有企业董监事管理中心受区国资委委托以书面形式与委派的外部董事、监事签订岗位责任书。任期一般与所任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任期一致。
5.按照《虹口区区管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监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外部董事、监事实行管理。(详见“虹口门户网站”www.shhk.gov.cn 信息公开栏)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9月21日至30日,请登录“上海虹口”门户网站(www.shhk.gov.cn) ;在网上下载并填写《2014年虹口区选聘国资系统外部董事监事资格人选报名表》,发送至:hkqgzw@163.com, 或于2014年10月10日前将报名表邮寄至飞虹路 518号1609室虹口区国资委招聘工作小组 (邮编:200086)。
2.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当天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从业相关证明材料和发表过研究成果以及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等。
3.招聘咨询
咨询电话:25658654 宋女士 25658640 邵女士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 下午2:00—5:00
虹口区国资委
201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