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虹口社区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培养一支年纪轻、素质好、作风实、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专业社区工作者队伍;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在基层一线实践锻炼、成长成才,现根据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市人保局、市教委等八部门关于开展大学生社区服务计划试点工作的要求,将有关人员选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考试选拔阶段
虹口区大学生社区服务计划人员选聘,将采取统一笔试和集中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组织开展笔试。笔试定于6月15日上午9:00—11:00在虹口区委党校(欧阳路415号近祥德路)进行。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进入面试。
考生于6月10日—12日(9:00—16:30)带好身份证,至虹口区委党校2号楼442室领取准考证。
(二)组织开展面试。集中面试定于6月22日上午9:00起在虹口区委党校进行。
(三)形成考试结果。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初步录用人员名单。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二、录用公示阶段
(一)组织体检。考试结果形成后,于6月26日组织拟录用大学生进行体检,若有不合格情况发生,将按照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并结合人员实际确定替补人选。
(二)公示录用名单。7月1日将录用人员名单在虹口区政府网站公示(http://hkq.sh.gov.cn),公示时间为3天。
(三)反馈录用情况。公示结束后,虹口区民政局于7月4日将录用情况通知考生本人。
(四)签订服务协议。7月5日录用大学生由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其签订服务协议,做好大学生录用工作。
虹口区人员选聘考试工作咨询电话:25015440
中共虹口区委组织部
虹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虹口区民政局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