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虹口新一轮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经区委同意,现面向全区机关、区管企事业单位公开选拔5名副处级领导干部。
一、选拔职位(5个)
(一)区发改委副主任1名
(二)区民政局副局长1名
(三)区房管局副局长1名
(四)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分管民政工作)1名
(五)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分管经济工作)1名
二、报名条件
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组织领导能力、专业能力和创新能力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现为副处级干部(含事业单位相当职务层次干部);
2、现为正科级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相当职务层次干部),且任正科级满2年;
3、现为区管企业中层正职以上管理人员,且任职满2年。
(二)年龄须45周岁以下,即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一般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四)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三、选拔方式和程序
按公开报名、资格审查、履历分析、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的方法和程序进行选拔。
(一)报名时间:2013年5月29日—6月12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者可登录“上海虹口”门户网站
(www.shhk.gov.cn)下载《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1个职位。请于2013年6月12日前将报名表发送至hkzhaopin@126.com(不接待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查:报名者在网上报名后须于6月16日-17日(9:30-16:30)携带以下材料至虹口区委组织部党政干部科参加现场资格审查:(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3)本人近期同底二寸彩色证件照2张。
虹口区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职位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须如实填写和申报本人有关情况,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录用资格。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者进入考试测评环节。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不满5人的职位,一般不再开考。
(四)履历分析和笔试:资格审查后,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对入围者进行履历分析,并进行笔试。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根据履历分析和笔试的综合成绩,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取前3名进入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组织考察:依据面试成绩,每个职位按1:2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人选,组织实施政审和考察。
(七)决定任用:由区委常委会讨论并票决产生的拟任人选,经任职前公示,结果不影响使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并实行一年试用期。涉及破格提拔或调任的,按有关规定报市相关部门审批。
本次公告未尽事宜,由虹口区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四、联系方式
地址:飞虹路518号1号楼412-2室(区委组织部党政干部科)
电话:25657413 或25657424
传真:25657416
邮编:200086
联系人:环翔、李森
附件:虹口区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
虹口区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