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企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企业财务报告条例》和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本市2012年度地方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格式和编制说明的通知》(沪财企〔2012〕116号)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具体情况,现将2012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编制上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
凡是税务登记在本区的企业都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向区财政局上报2012年度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由区财政局负责审核并上报市财政局。
二、报送时间
(一)国有及国有控股、集体企业:2013年2月18日至3月7日(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私营企业和上市公司:2013年2月18日至4月28日(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报送地点
地址:虹口区飞虹路380号205室
联系电话: 25658803 联系人:吴英华
接待时间:上午 8:45—11:15
下午12:30—15::30
四、报送要求
(一)报表电子数据(必须使用2012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软件制作并通过全审,软件在“上海财政网(www.czj.sh.gov.cn)—下载中心—企业财务—2012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软件及参数下载”栏目下载,操作可参考后附说明);
(二)纸质报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可以从软件中直接打印,也可以购买,报表供应点:虹口税务分局二楼大厅)。
附:2012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软件操作说明
上海市虹口区财政局
201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