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两级文明单位是由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中共虹口区委、虹口区人民政府命名表彰的、标志本市、本区基层单位四个文明建设综合性成果的最高荣誉称号。下列单位已申报2011—2012年度上海市文明单位、虹口区文明单位,社会各界和干部群众如对以下单位创建工作有意见或建议,可于1月21日前向虹口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地址:飞虹路518号,邮政编码:200086。
附件:1.2011—2012年度上海市文明单位推荐名单
2.2011—2012年度虹口区文明单位推荐名单
虹口区精神文明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