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示公告
关于虹财〔2005〕35号有效期届满失效的公告
【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12-12-24
】
【字号:
大
中
小
】
【
打印
】 【
关闭
】
关于虹财〔2005〕35号有效期届满失效的公告
经核查,规范性文件《虹口区区级行政事业性收入收缴管理暂行办法》(虹财〔2005〕35号)有效期已届满,现该规范性文件失效。
虹口区财政局
2012-12-18
分享到:
智能标签:
上一篇:
关于2013年1月虹口图书馆活动安排的公告
下一篇:
关于广中路地道工程北地道开工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