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财监〔2012〕67号和上海市财政局沪财督〔2012〕33号文的精神,本着“加大会计监督、检查力度,综合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工作要求,自2012年5月份至8月份,虹口区财政局对上海市虹口租赁房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等10家单位实施了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4户、民营企业5户、行政事业单位1户,涉及电力、煤炭批发、植物油加工等行业。
本次检查显示,2012年度的检查结果总体好于比2011年度,但在一些具体会计核算中存在部分问题,会计信息质量存在不足。此次检查比较集中的问题是“收入”未按规定核算,比如:期末大额银行已收款未记账导致报表列报不正确、“预收账款”未及时结转收入影响损益、通过“其他应付款”隐藏收入。虹口区财政局已向10家单位提出要求并督促其落实整改。
通过本次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切实提高了虹口区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和资源配置效率,有利于促进企业强化内部控制,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并在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利益的同时强化国家管理经济社会的能力。
特此公示。
虹口区财政局
201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