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共虹口区委巡视督查工作联席会议决定,区委第一巡视督查组、区委第二巡视督查组自2012年7月至9月对虹口区卫生局、虹口区商务委进行巡视督查。
巡视督查组将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的精神和区委的要求,对虹口区卫生局、虹口区商务委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主要巡视督查以下内容: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以及区委工作部署的情况,特别是贯彻落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的情况;2、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3、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自身廉政勤政的情况;4、开展作风建设的情况;5、选拔任用干部的情况;6、区委要求了解的其他事项。
巡视督查组在巡视督查期间,将通过列席会议、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民主测评、问卷调查、实地考察等方法广泛听取意见,深入了解情况。
巡视督查组不干预被巡视督查单位的正常工作,不查办案件。
巡视督查期间,如对上述几个方面的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以来信或发区政府政务网电子邮件方式反映。
来信请寄:虹口区飞虹路518号,虹口区委巡视督查工作办公室收 邮编200086
电子邮箱地址:
反映虹口区卫生局情况的: XUNSZ1@hkq.gov.cn
反映虹口区商务委情况的: XUNSZ2@hkq.gov.cn
虹口区委巡视督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2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