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明:
本文本内容经上海市环境保护科技咨询服务中心编制并经上海广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确认同意供给环保主管部门作上海108广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受理信息公开。上海广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市环境保护科技咨询服务中心对本文本内容的真实性、一致性负责。
二、建设项目概况:
(一) 项目名称:上海108广场
(二) 建设单位:上海广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4街坊108号地块
(四) 建设性质:新建
(五)建设内容:本项目由三部分功能组成:办公楼A楼(29层)、办公楼B楼(29层)和商业裙楼(4层)。建筑物功能为办公、商业用房。
三、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一)环境功能区划:项目建设区域大气为二类功能区,水为Ⅴ类功能区,噪声为2类功能区(交通干线两侧为
(二)现状环境质量评估:水环境、大气环境及声环境质量基本可满足相应功能区标准。
四、评价范围:
本项目水环境评价范围为污水收集至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总排口前;大气评价范围为以本项目基地为中心,直径为
五、评价重点:
工程分析及平面布置的合理性分析:由于项目建设产生的主要污染因素对水环境、环境空气和声环境的影响评价及其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分析。
六、主要环境敏感目标
主要环境敏感目标
序号 |
环境敏感目标 |
方位 |
距基地边界的距离(m) |
1 |
居民住宅 |
基地北 |
10-85 |
2 |
海宁路第一小学二分部 |
基地北 |
37 |
3 |
上海市第五中学 |
基地西北 |
62 |
4 |
崇明路小学 |
基地西 |
45 |
5 |
居民住宅 |
基地东北 |
35 |
6 |
居民住宅 |
基地东 |
35-172 |
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析:
(一)工程分析:
1.水污染:本项目营运期主要水污染源为生活污水、餐饮业的含油废水和地下车库的地面冲洗废水。
2.大气污染: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大气污染源为地下车库尾气、燃气锅炉的烟气、应急柴油发电机的烟气和餐饮厨房产生的油烟气。
3.噪声污染: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污染源来自地下车库通风、排风机、地下室设备用房及冷却塔、餐饮排油烟风机等。
4.固体废物: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办公、商业和餐饮,主要为办公垃圾、餐厨垃圾。
(二)环境影响的预测及评价:
1.污水纳管可行性:
本项目地下车库地面冲洗废水经沉砂和隔油机房隔油处理后,餐饮含油废水经经厨房内器具隔油器初隔后,再经隔油机房隔油达标后与生活污水合流排入武昌路和天潼路的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的污水纳管是可行的。
2.大气影响预测及评价:
本项目地下车库排出的废气中NOX浓度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的二级标准相关规定。
地下车库出入口、地下车库排风口的设置可以满足《机动车停车库(场)环境保护设计规程》(DGJ08-98-2002)的相关规定。
餐饮商铺产生油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除油净化后,通过建筑结构排油烟专用井道高出4层裙楼屋顶达标排放,对项目区域的空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本项目的燃气锅炉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应急柴油发电机采用轻质柴油(仅在试车或应急时启用),本项目的燃气锅炉和应急柴油发电机排放的大气污染物通过排气筒高出塔楼屋顶达标排放,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3.声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
本项目主要的噪声源来自水泵、制冷机组、柴油发电机、车库排气风机和冷却塔,在采用减振、隔声、消声及传播衰减等措施,对区域的声环境质量没有大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办公、商业和餐饮,主要为办公垃圾、餐厨垃圾。本项目设有垃圾房。垃圾房由专人管理,定时定点收集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综合处置。餐厨垃圾由资质单位收运处理。生活垃圾中的废电池、废灯管等危险废物专门收集后,送资质单位处理。
5.变配电电磁辐射:
变配电站按规范采取屏蔽措施,并与敏感目标保持规定的距离,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三)环境风险:
本项目为房地产项目,不存在大的环境风险。
八、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
(一)水环境保护措施:
餐饮业的含油废水经隔油机房的隔油处理和地下车库的地面冲洗废水经沉砂隔油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汇流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合理规划地块内及周边的绿化,选用合适的植被种类,尽可能减缓周边交通导致的汽车尾气和扬尘的影响。
2.位于地面上的地下车库的排气筒的排放口宜在绿化中,并在周边种植一些吸收有害气体较强的树木,如洋槐、榆树等,以减少有害气体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3.餐饮单位产生的油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除油净化后,通过建筑结构排油烟专用井道高出4 层裙楼屋顶达标排放。油烟排放浓度、油烟去除率、油烟排放口位置和高度应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上海市饮食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要求。
4.建议垃圾房运行时进行生物脱臭处理,在垃圾上喷洒生物除臭剂,使垃圾房边界处的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减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主要的噪声源来自水泵、制冷机组、柴油发电机、车库排气风机和冷却塔,在采用减振、隔声、消声及传播衰减等措施,使本项目的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可减少对声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垃圾废物处理:
1.餐饮商铺产生的餐厨垃圾应由资质单位收运处理。设计时严格按照《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进行设计,运营时严格执行《上海市饮食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2.对于办公、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袋装化,定时集中于垃圾房,环卫部门及时清运,避免长时间堆放产生的臭气影响周边环境。
九、公众参与及各方面意见采纳情况:
通过公众调查,大部分接受调查的公众对本项目周边目前的环境现状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仅从环境方面考虑,他们认为本项目的建成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本项目的建设对本地区的城市建设发展有利,对本项目的建设表示支持。另外,有少数人对项目施工期的扬尘、噪声等问题提出了意见或建议。环评单位将提出相应措施建议建设单位采取。
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水泵房、风机房、地下车库出入口设置等设施布局合理。水环境、大气环境及声环境质量基本可满足相应功能区标准。项目建设的前后对该区域的环境质量影响不大。各项污染在采取本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和建议后可以达到相应的环境保护标准。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是基本可行的。
十一、联系方式
以上公示,如有疑问,请致电虹口区环境保护局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周芸,联系电话:25658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