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沪民婚发[2010]5号文件的要求,今年10月10日(周日)全市婚姻登记机关统一对外办理婚姻登记。为方便新人登记,区民政局将实施提前预约。请男女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在虹口区并计划于10月10日办理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带好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于8月20日至10月9日期间,男女双方共同来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预约登记。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六(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
地 址:玉田路195号
咨询电话:65523241
虹口区民政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