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虹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人员20名。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
2.应聘人员须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或工作)成绩优良,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和组织协调能力;
4.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5.具备拟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二、招聘职位
职位 |
专 业 |
职位要求 |
总人数 |
行政与文秘 |
中文、社会学、文秘、行政管理等 |
有较强政策研究、文字综合和组织协调能力。 |
8 |
经济管理 |
经济管理、工商管理、区域经济、经济学、市场营销、金融学、房地产等 |
具有一定的经济管理专业知识和政策水平,较强的文字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
4 |
城市管理与规划 |
建筑学、土木工程、城市规划、工民建等 |
掌握城市规划与管理知识及政策法规,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有较强的文字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
2 |
法制工作 |
法学、法学基本理论、宪法与行政法等 |
具有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有较强的文字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
3 |
教育与卫生管理工作 |
教育管理、公共卫生、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等 |
具有一定的教育管理和公共卫生事业管理的专业知识,有较强的文字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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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三、报名时间、方式
(一)报名者可于即日起登录 “上海虹口”门户网站(www.shhk.gov.cn)下载报名表格(附后),填写并打印(请用A4纸双面打印);
(二)带好报名表于2010年8月23日(星期一)上午9:00—下午4:00到虹口区四平路421弄20号一楼大厅(虹口区人才服务中心)现场报名。也可通过邮寄方式将报名表于2010年8月25日前寄往虹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地址:飞虹路518号二号楼525室,邮编:200086。
四、招聘程序
招聘过程分为初审、面试、政审和体检四部分。根据人员基本情况及所学专业等总体情况对应聘人员进行筛选,按招聘职位数的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根据面试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政审人员名单。综合体检和政审情况,最终确定录用人选。未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不作回复。
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当天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证、劳动手册等有关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录用人员行政关系进入上海市虹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上海市虹口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二)上海市虹口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签,三年为限。
(三)上海市虹口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根据录用人员填写的意向职位、专业特长、工作经历和用人单位岗位需求等情况,将录用人员委派到区机关有关部门、街道工作。
(四)录用人员的工资、福利按有关事业单位的标准执行。
六、招考咨询
咨询电话:25658113 华先生
上海市虹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