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区公办、厂民办各类幼儿园、托儿所联合招生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在2010年2月底前本区户籍幼儿摸底情况,今年我区继续面临入园入托高峰。依据“相对就近”原则,全区统筹安排好本区常住户籍幼儿并有限兼顾外来幼儿入园。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年龄
1、小班:2006年9月1日—2007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2、托班:2007年9月1日—2008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托儿所及部分园招生)
二、报名条件
身体健康、智力正常,能接受学前教育的适龄幼儿,有本区常住户籍者均可报名(外区、外地、外籍属于登记报名)。
三、报名办法
1、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由家长陪同,并随带户口簿、幼儿出生证、预防接种卡、独生子女证到辖区内(公办二级园)办理报名手续。可到自主招生幼儿园所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2、外区户籍、持上海市人事局颁发的引进人才《上海市居住证》(有效期在1年以上年限)的适龄儿童由家长陪同,并随带该幼儿户口簿和暂住地户口簿、或持有招生区域内有效居住证明、幼儿出生证、预防接种卡、独生子女证到辖区内(公办二级园)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可到自主招生园所办理登记手续,视幼儿园班额情况作统筹协调。
3、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由家长陪同,并带好由公安部门颁发的《上海市居住证》、住房证明(购房产权或合法租房合同满一年以上)、幼儿出生证、独生子女证、预防接种卡、父母一方综合保险缴纳证明,可到辖区内(二级园)办理登记手续,视幼儿园班额情况作统筹协调。
4、华侨、港澳台人士适龄儿童由家长陪同,携带《华侨子女来沪就读身份证明》、《香港居民、澳门同胞、华侨、华人的子女来沪就读证明》、法人监护证明材料、住房证明(购房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满一年以上)等有效证件到辖区内(公办二级园)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可到自主招生园所办理登记手续,视幼儿园班额情况作统筹协调。
5、交报名费人民币贰元正。
四、报名日期
5月15日(星期六)全天、5月16日(星期日)上午半天
上午 8:30——12:00 下午12:30——17:00
五、报名地点:详见虹口教育信息网及各园所招生通告。
六、说明
1、录取新生工作,按托幼机构设点布局和报名人数作统筹安排,本区常住户籍小、托班幼儿分别统筹到公办二级幼儿园及托儿所(幼儿园以录取小班年龄幼儿为主、部分公办园有限招收托班年龄幼儿,托儿所以录取托班年龄幼儿为主。);录取通知在7月份前发出。
2、咨询自主招生情况见各自主园所招生通告。
3、幼儿园招生咨询、监督电话为65758570、65758571。
4 、弱智等有特殊教育需要幼儿的招生工作。
年 龄: 2005年9月1日——2008年8月31日
条 件:有本区常住户籍。
地 点:虹口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学前分中心),大连西路204号(曲阳路510号进)。
特殊教育咨询电话:55540199、65544560。
附: “表一”、“表二”
虹口区幼儿园联合招生组
2010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