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我区区管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队伍的结构,提升经营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与能力,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形成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区委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招聘区管国有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人选。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4个)
上海中虹(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上海虹房(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上海虹口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名
二、招聘范围
在虹口区部门、街道机关正科级领导干部以上干部;区管企业中层以上(或企业直属公司正职)领导干部;区管事业单位相当正科级领导干部以上干部中进行招聘。
三、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并具备以下任一条件:
①现任机关副处级干部;
②任机关正科级领导干部或企业中层以上(或企业直属公司正职)领导干部任职3年以上。
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特别突出者,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招聘职位要求
上海中虹(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虹房(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工作;上海虹口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名)分别从事市场营销管理和商业投资管理工作。
上述岗位人选需具备:
1.熟悉企业管理工作流程和管理特点;
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
3.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学历背景。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组织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1.公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请登录 “上海虹口”门户网站(www.shhk.gov.cn)或“虹口区政府协同办公网”下载报名表。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请于2010年1月8日前将报名表发送至HKZhaoPin@126.com(不接待现场报名)。本次招聘以个人报名为主,同时接受组织推荐。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定于2010年1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请应聘者携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荣誉称号证明等相关资历、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至上海市虹口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飞虹路518号401室)。
报名者须如实填写和提供本人有关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3.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面试定于2010年1月16日(以正式通知为准)进行。
4.组织考察
依据面试成绩,按一定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组织实施政审和考察。
5.任前公示
经区委研究决定的拟录用人选名单,在“上海虹口”门户网站、“虹口区政府协同办公网”、《虹口报》、“虹口有线电视”、虹口区政府机关大楼和相关单位予以公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
六、薪酬待遇
公示结果无疑义的,由企业办理相关手续。录用人员实行聘任制,任期三年(试用期一年)。任职期间享受集团副职年薪制薪酬待遇。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25658655 联系人:曹永进
虹口区委组织部
虹口区国资委
2009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