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选民登记?
选民登记是由选举机构对依法享有选举权的公民进行登记、确认其选民资格的必经程序。没有登记的选民无法参加人大代表选举,也不能成为代表候选人。
2.选民登记如何进行?
选举法规定,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选区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以按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划分。但每一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登记,不得重复登记。只要在第一次选举中对选区选民进行全面登记后,在以后的选举中,不再需要进行重复登记。每次选举前,在原选民名单的基础上进行
“三增三减”,即增加上次选民登记以后新满18周岁的、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以及新迁入本选区的选民;同时减去死亡的、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以及迁出本选区的选民。
3.怎样计算行使选举权的法定年龄?
行使选举权的法定年龄是指公民参加投票选举时所必须达到的最低年龄。宪法规定行使选举权的法定年龄为年满
18周岁。其计算方法是:从出生之日起到投票选举之日止,也就是选举委员会确定的选举日这一天年满18周岁。如用农历计算出生日期的,应将出生日期换算成公历。
4.如何保障流动人口的选举权?
依照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选举机构要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为流动人口参选创造便利条件,各地可以适当放宽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参选的条件,切实保障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流动人口原则上是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选民在选举期间临时在外地劳动、工作或者居住,有条件的可以回原选区参加选举,凡不能回原选区参加选举的,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选民实际上已经迁居外地、但是没有转出户口的,在取得原选区选民资格证明后,可以在现居住地的选区参加选举。现居住地的选举机构可以主动联系户口所在地选举机构,确认流动人口的选民资格;对于已在现居住地参加过上一届选举的选民,经核对资格后,可以不用再开具选民资格证明,继续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
5.人民解放军如何参加县级人大代表的选举?
根据人民解放军选举人大代表办法的规定,人民解放军选举县级人大代表,由驻该行政区域的现役军人和参加军队选举的其他人员按选区直接选举产生。选区按该行政区域内驻军各单位的分布情况划分,选区大小以每选区选
1至3名代表的规模确定。
6.离、退休人员如何参选?
离退休人员一般在户口所在地进行选民登记,并参加选举,也可以在原工作单位进行选民登记,参加选举。如离、退休人员在外地工作、住院医疗、随外地亲属生活的,由户口所在地出具选民资格证明,可以在现居住地进行选民登记,参加选举。
7.华侨和台湾同胞如何参加县乡人大代表选举县乡人大代表选举?
如果华侨和台湾同胞在县、乡人大代表选举期间正好在国内投资兴业、就学、办学或者探亲的,参加现工作地、原籍地或者原居住地的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的选举是可行的。
8.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师生如何参选?
本行政区域内在校师生的参选问题,选举机构在选区划分和选民登记前首先要考虑选举日是否在假期。选举日不在假期的可在学校选区进行选民登记,参加选举;如选举日在假期的,应当参加户口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的选民登记,参加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