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要求,将美育融入教育教学活动各环节,彰显育人实效,实现提升审美素养、陶冶情操、温润心灵、激发青少年创新潜能与创造活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虹口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根据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拟定的“2025年上海市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摄影比赛和展览”通知拟定“2025年虹口区学生绘画书法摄影作品比赛和展览”活动。
《活动主题》
本届比赛以“童心绘海派 墨香传沪韵”为主题,传承和弘扬海派文化,增强学生对本土文化的认同感和自豪感。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激发想象力和创新意识,传承海派文化,书写精彩青春。
《征集方法》
1、 征集途径:面向虹口区中、小、幼学生,主要由各中学、小学、幼儿园协助组织。
2、 截稿时间:2025年4月22日
3、 具体日程安排:
◆2025年3月-4月 各学校征稿及初评
◆2025年4月1日—4月22日 拍照上传至公众号“上海学生美术馆”, 打印系统生成的二维码作品表格贴在作品背面。
◆2025年4月22日 各校递交原作至虹口区青少年活动中心301室。(欧阳路67号301室 郁老师 56966218-8301)
◆2025年6月颁发区级证书
《作品要求》
1.项目和组别
设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三个项目,其中绘画、书法/篆刻分幼儿组、小学组和中学组三个组别,摄影分小学组、中学组两个组别。
2.规格
绘画:画种不限,绘画材料不限、限平面表现形式;国画作品尺寸69×46cm;其他画种均为4开(40×60cm)。
书法/篆刻:书体不限,作品尺寸35×138cm;对联请写在一张纸上。
摄影:单张照冲印尺寸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上传公众号提交数码作品:JPG格式,大小在2~3兆)
3.要求
参赛作品须为2025年1月后由学生个人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每件作品的作者和指导教师均为一名;每位作者在绘画、书法、摄影的同一项目中不得重复参赛。
超过规定尺幅的或参加过评奖和展出的作品,不得参加本次比赛。书法和篆刻作品上不得代写题签和落款。
谢绝临摹,严禁抄袭。抄袭作品一经发现,取消指导教师其当年和第二年的辅导参赛资格。
《作品评审》
本次比赛由各学校组织辅导参赛,经区级初评后,选取优秀作品参加市级评审;
《奖项设置》
1.作品分项目和组别设一、二、三等奖。
2.学生作品获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注:◆所有作品均不退稿。
◆2024年虹口区学生绘画书法摄影作品比赛和展览组委会保留对展赛活动的解释权。
◆组委会对获奖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编印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对外交流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虹口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2025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