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市民反映,一名老翁在虬江路一绿地凉亭中“安家”5年,杂物垃圾乱堆,影响周边环境。望有关部门关注,及时处理。
区信息委、区监察局:
接到《虹口区第20期网络舆情专报》后,局长立即作出批示,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好此事。局分管领导于10月11日上午亲自带领社会科和救助站工作人员到虬江路绿地进行现场协调处置。
一是了解核实情况。到达现场后,首先联系四川北路派出所民警到现场,共同配合对两名拾荒流浪露宿对象的情况进行了了解核实。两名对象利用绿化场地比较隐蔽的有利条件,在此“安家”已多年。
二是积极宣传疏导。了解情况后,分管副局长亲自带领相关人员耐心细致地对他们开展劝导工作,四川北路派出所民警对他们进行了严肃的法规宣传和教育,并根据公共场所管理的有关规定,向他们提出离开现场的强制性要求。经过一个多小时耐心的宣传疏导工作,两名对象答应离开现场。
三是彻底清理现场。在两名对象收拾棉被铺盖及行李离开凉亭后,我们联系了城管部门,由城管部门对现场进行了彻底的清理,并将另一名未露面流浪人员的物品全部打包留存,使该凉亭和周围绿地恢复了原貌。10月11日晚,区救助站再次到现场进行了巡查,未发现回潮现象。至此,整治目的实现,受到了现场群众的称赞。
鉴于开放式公共绿地绿树浓密、环境比较隐蔽、拾荒流浪人员容易藏身露宿的特点,我局将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长效救助管控措施。
一是加强重点区域、特别是公共绿地等重点场所的巡查救助,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流浪人员长期“安家”问题的发生和回潮。
二是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分析研究,针对救助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改进和完善工作机制和措施,特别是在各相关职能部门平时协同配合、信息沟通、强化合力、联动救助等方面,拿出具体改进措施和方案。
三是加强对各社区救助管理咨询服务站的工作指导,组织社区救助管理志愿者队伍开展政策业务培训,并采取有效激励措施,调动大家的积极性,更好地发挥其社区救助的基础性作用。
四是加强舆论宣传,积极联系区宣传部门,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途径开展救助管理工作在全区面上的宣传,以及通过街道居委会开展板报、图片宣传栏等形式的社区宣传,发动居民积极反映流浪露宿情况,提高社会公众的参与度,提升救助管理工作的时效性。
虹口区民政局
201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