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北苏州路20号。当年因傍百老汇路顶端,故名百老汇大厦。英商也广地产公司投资,弗雷泽设计,由六家营造厂城建,1924年竣工。占地面积5234平方米,建筑面积2.46万平方米,坐北朝南,平面呈X形,双层铝钢框架结构22层,装饰艺术派与美国现代高层建筑风格相结合。立面为中高两低跌落式构图,从11层起逐层收进,所有顶部沿口均饰以统一的几何形连续装饰图案,轮廓线丰富。外墙底层为暗绿色高级花岗石贴面,上为浅褐色泰山面砖贴面,窗裙部分平成图案,色调和谐统一。是上海高层建筑趋向现代注意风格的早期代表。大厦原为供来华外国人用的旅馆兼公寓,主要接待对象是英、美洋行老板及高级职员等。沦陷时期由日本人经营,成为日本军、政、外交人员和汉奸的住所。抗战胜利后,为‘励志社’第七招待所。1949年5月28日由上海市人民政府接管。1951年,陈毅市长将大厦命名为‘上海大厦’,成为上海市的标志性建筑,周恩来、陈毅、江泽民、朱镕基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曾先后陪同各国元首或政府首脑、政府代表团作客大楼,俯瞰上海市容。
1989年9月2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百老汇大厦为上海市文物保护单位;1996年11月20日,国务院公布百老汇大厦为国家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