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养犬管理、宠物防疫、宠物经营等行为,解决大家在养宠过程中“找不到门、办不成事、说不清罚则”的烦恼,根据《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上海市动物防疫条例》等有关规定,梳理编制了本《办事指南》。
本指南聚焦大家最关心的9类养宠问题,逐一明确了“找谁办、怎么办、有什么标准、违规如何处理”,旨在为您提供清晰的办事指引,让我们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居住环境。
一、我要办证&日常免疫
养犬登记怎么办❓️
1.【找谁解决】
线上:通过“麦道”小程序办理。
线下:虹口区3个“一门式”受理登记点。
2.【操作流程】
首次办证
①申请饲养犬只的个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本市有固定居住场所。前往指定免疫点注射狂犬疫苗、植入芯片,领取《免疫证明》
②确认犬只非禁养品种
③通过“麦道”微信小程序上传资料,或带上材料前往“一门式”受理点现场办理。

年度审验:
①注射狂犬疫苗并更新免疫证明;
②通过“麦道”小程序或“一门式”受理点申请年审。
3.【标准规范】
①饲养犬龄满三个月的犬只,养犬人应当办理养犬登记。
②线上申请由属地派出所养犬管理责任民警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决定(通过或驳回)。
③线下“一门式”受理点在申请人所提交材料齐全有效的前提下当场完成审核受理。
4.【处罚措施】
《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饲养未登记、年检犬只的,由公安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并督促养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登记、年检。逾期仍不登记、年检的,收容犬只。
狂犬疫苗去哪里打❓️
1.【找谁解决】
养犬人可就近选择以下11家官方认定的免疫点进行疫苗接种。这些点位均经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证,可同步完成芯片植入并开具《免疫证明》。

2.【操作流程】
①犬只出生满3个月的,养犬人将犬只送至兽医主管部门指定地点(认定的免疫点)接受狂犬病免疫接种;
②植入电子标识;
③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标准规范】
《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本市依法对饲养的犬只实施狂犬病强制免疫。犬只出生满三个月的,养犬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将饲养的犬只送至兽医主管部门指定地点接受狂犬病免疫接种,植入电子标识。
《上海市动物防疫条例》第五条第一款: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动物防疫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未设置农业农村部门的相关区的动物防疫工作由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4.【处罚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十二条第(三)项:饲养的犬只未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并由主管部门委托动物诊疗机构、无害化处理场所等代为处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裁量基准(按情节轻重分档):
①较轻情节(未扰民、未发病):责令限期改正,不予处罚;逾期不改的,处1000元以上低于2000元罚款。
②较重情节(扰民但未发病):限期改正处低于500元罚款;逾期不改的,处2000元以上低于4000元罚款。
③严重情节(伤人或犬只发病):限期改正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的,处4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二、遇到麻烦 & 投诉举报
狗咬人了怎么办❓️
1.【找谁解决】
处置部门:属地派出所、区公安分局治安支队
2.【操作流程】
①拨打110报警,民警会立即联系犬主调查取证。
②作为犬主,必须立即送伤者就医并垫付医疗费。
3.【标准规范】
《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犬只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立即将被伤害人送至医疗机构诊治,并先行支付医疗费用。
看到流浪狗怎么办❓️
1.【找谁解决】
处置部门:属地派出所
2.【操作流程】
①市民可以拨打110报警或民警现场巡查发现的流浪犬只,警方会指派专业捕犬人员携带专业工具(诱捕笼、网兜等)到场;
②实施现场收容处置;
③依法送交指定的犬只收容场所。
3.【标准规范】
现场工作人员应协调并带领专业捕犬力量携带芯片扫描器、防护手套、护臂、套绳、诱捕笼、捕捉网等专业工具、护具及车辆到场,在做好安全防护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灵活开展工作。
狗叫太吵/遛狗不牵绳怎么办❓️
1.【找谁解决】
处置部门:属地派出所
2.【操作流程】
市民可通过110或属地派出所报警投诉,民警到场后依法处置。
3.【标准规范】
《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养犬人携带犬只外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二)为犬只束牵引带,牵引带长度不得超过两米,在拥挤场合自觉收紧牵引带;
(三)为大型犬只戴嘴套。
4.【处罚措施】
①犬吠扰民:《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犬吠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养犬人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制止;违反规定的,由公安部门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②未束牵引绳:《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携带犬只外出未束牵引绳,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狗狗随地大小便没人清理怎么办❓️
1.【找谁解决】
处置部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2.【操作流程】
①市民可拨打城管热线12319,或通过12345市民热线反映;
②投诉人发现情况→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现场处置(责令改正、收集证据)→依法处罚→反馈投诉人。
3.【标准规范】
《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养犬人携带犬只外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六)即时清除犬只排泄的粪便。
4.【处罚措施】
《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款: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六项规定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乱扔犬只尸体怎么办❓️
1.【找谁解决】
处置部门:行为发生地所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2.【操作流程】
①市民可拨打城管热线12319,或通过12345市民热线反映;
②执法人员现场处置(调查取证)→ 依法处罚 → 反馈投诉人。
3.【标准规范】
《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犬只在饲养过程中死亡的,养犬人应当按照动物防疫相关规定,将犬只尸体送至指定的无害化处理场所。
犬只在动物诊疗机构死亡的,动物诊疗机构应当按照动物防疫相关规定,将犬只尸体送至指定的无害化处理场所。
养犬人、动物诊疗机构不得自行掩埋或者乱扔犬只尸体。
4.【处罚措施】
《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未将需要无害化处理的死亡犬只送至指定的无害化处理场所进行处理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无害化处理;拒不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代作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狗狗随地大小便没人清理怎么办❓️
1.【找谁解决】
处置部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2.【操作流程】
①市民可拨打城管热线12319,或通过12345市民热线反映;
②投诉人发现情况→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现场处置(责令改正、收集证据)→依法处罚→反馈投诉人。
3.【标准规范】
《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养犬人携带犬只外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六)即时清除犬只排泄的粪便。
4.【处罚措施】
《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款: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六项规定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乱扔犬只尸体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对个人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乱倒宠物垃圾怎么办❓️
1.【找谁解决】
处置部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2.【操作流程】
①市民可拨打城管热线12319,或通过12345市民热线反映;
②执法人员现场处置(调查取证)→ 依法处罚 → 反馈投诉人。
3.【标准规范】
(六)《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从事经营性犬只寄养、美容等活动的,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止犬只扰民、破坏环境卫生。
4.【处罚措施】
《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在从事犬只寄养、美容等经营性活动中,乱倒垃圾、污水、粪便等废弃物,破坏环境卫生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三、附则
本指引所引法律、法规、规章如有修订或废止,以最新有效版本为准;
具体执行中的口径问题,以各职能部门答复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