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赛项目
人工智能训练师(三级/高级)※
家政服务员(家庭照(三级/高级)※
养老护理员(三级/高级)
电梯安装维修工(三级/高级)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高级)
美容师(三级/高级)
形象设计师(三级/高级)
注:标※为重点发动项目,各赛项具体竞赛时间、竞赛地点及有关安排,以后续补充通知或赛项通知为准。
2、参赛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对应竞赛项目: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注:相关专业范围以最新版《本市已通过评估论证的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具体申报条件、材料要求及认定口径,可向推荐单位和申报单位进行咨询。
3、报名方式
本次竞赛分为重点发动项目和其他项目。重点发动项目采取推荐单位统一报名的方式组织实施,街道、企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均可作为推荐单位,统一组织团体申报;其他项目由指定培训机构统一申报。各单位汇总报名材料后,统一报送至区就业促进中心。
区就业促进中心负责审核参赛人员报名资质,审核通过后取得相应赛项参赛资格;对报名条件、申报材料存在疑义的,可要求申报单位或报名人员补充相关证明材料。
4、竞赛奖励
(一)成绩合格的选手,可按规定获得相应等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符合条件的,可按本市有关规定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二)各赛项原则上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具体奖励按本区相关文件执行。
竞赛咨询电话
区人社局职建科:25015516(吉老师)
区就业促进中心:65227929(庄老师)
报名咨询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