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上海绚丽婚庆礼仪服务有限公司与你的劳动争议案(案号:虹劳人仲(2025)办字第2220号),申请人上海绚丽婚庆礼仪服务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12月29日申请撤诉,经本会研究,同意撤诉。因你未按规定参加仲裁活动且下落不明,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虹劳人仲(2025)办字第2220号撤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上海市虹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二六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