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由:2016-3-9(期待旧改实施)
吴区长你好,我是一名虹口区居民现居住在金山大楼,外白渡桥口。我们居住的大楼内部为木质结构,煤卫共用,燃气灶布置在木质共用走廊当中,消防隐患重重,且多次有过险情发生,对居民的人生安全来说是重大威胁,2010年上海胶州路大火也正是由于疏忽酿成的重大悲剧;大楼地处外白渡桥下,北外滩起点也是区政府大力旧改的地区,但是我们大楼却迟迟不动,眼看着周围拆迁,生活环境却每况愈下,没有菜场,没有学校,每天买菜要走路3、4公里才行,小孩上学更是困难,周围超市购物极其不便,最近的大超市坐公交也要半小时,旁边就只有写字楼,居民生活苦恼不堪。究于以上原因,年轻人都不愿意居住在此,只剩下上了年纪的老叟老妪对此大楼存有深深的感情不愿离开,每天爬上爬下,作为子女也甚为担心,希望区政府无论是要拆还是要改,应该尽快实施,让老人们也能晚年生活有所保障,也让子女们能够宽心。
答复:(虹口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6-4-6)
您好。你的信访件已转我局处理,现答复如下:
按照《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的相关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区(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经查:你来信所反映的金山路50号,未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如你对此处理意见有异议,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可自收到本答复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或虹口区人民政府书面提出复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