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内容:
区长你好:我想问一下,如果申请了经济适用房,媒体上说在遇到动迁时会少托底保障这一部分。我想知道托底保障这部分大概有多少钱,是几万还是几十万?如果数目过大,我觉得还是只能等拆迁!
反馈内容:
朱杰同志:你好!你的电子邮件已转至我局处理。我局根据现有的住房保障政策答复如下:1、已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原有住房动迁时不再享有居住困难户货币补贴。2、居住困难户货币补贴为补偿安置后,被拆除居住房屋的价值折算面积后,仍达不到人均22平方米(建筑面积),可以申请居住困难户认定,经审核后,出具认定报告,由动拆公司实施货币补贴。3、由于每个动迁基地异地配套商品房的基准价格不一样,因此现在无法回答你关于动迁时到底能拿多少钱,是否可以享受居住困难户托底保障。目前,我区第一批经济适用房受理工作已正式结束。你如还有疑问可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进一步咨询。 上海市虹口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