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内容:
巴林路东向西车道内有两处施工(未见明显项目)后留下的沟渠未及时修复(巴林路40号前和123终点站出口处),非机动车经过时往往要向左占用机动车道避让而带来安全隐患。希望相关部门及时派员修复,以消除行车人的不便。
反馈内容:
王鸿生同志: 你反映“巴林路40号及123路终点站处道路未及时修复”的网上来信,我委已收悉,编号为虹网2011000365,现答复如下: 经现场踏勘,该处正在实施的是下水道连管修复工程。为了避免下水道施工后,沟槽下沉现象的产生,一般都会在沟槽回填后,让其自然沉降一段时间,随后再予以正式修复。接到你的信访件后,区市政和水务管理署已经要求施工单位立即修复,现在上述地点的道路已经修复完毕。区市政和水务管理署已经要求相关施工单位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尽量减少对周边道路交通的影响,同时也希望您能理解并支持虹口区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 根据《信访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如果你对本单位的处理意见不服,可以自收到本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信访复查。 虹口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二○一一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