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对象
2022年12月31日之前设立登记的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
年报时间
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年报方式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海)
网址:http://sh.gsxt.gov.cn
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即可开始2022年度年报填报
扫描二维码下载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具体下载使用方法可点击
“电子营业执照下载使用说明”
和“常见问题解答”
如无法下载使用电子营业执照
也可以使用法人一证通登录
登陆完成后即可开始年度报告填写
接下来依次填写股东及出资信息、对外投资信息、资产状况信息、股权变更信息、对外担保信息等
每一页都可以点击“本页帮助提示”来帮助填写
较往年不同的是
今年继续深化“多报合一”改革
加强政府部门数据共享
在去年智能预填有限公司股东(发起人)登记信息的基础上智能代入上一年度企业所填对外投资和网站网点信息;经企业授权后,系统还将智能预填社保和纳税信息
完成填写后点击“保存并公示”
个体工商户
可使用以下三种方式报送年报:
(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海),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法人一证通登录,今年还可以通过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经营者姓名登录并报送年报
(二)通过手机端“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报送年报
(三)向属地市场监管所报送纸质年度报告书
注意: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年报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可以不再到市场监管部门现场补报,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补报并完成信用修复
企业如未完成2021及以前年度年报公示的
请联系登记机关市场监管部门申请补报
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年报及公示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年报的个体工商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经营异常状态。同时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份年报,一份诚信
2023年,就从一份诚信的年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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