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度上海科技114统计出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十大高频热点问题,我们做了详细梳理,供各用人单位和在沪工作外籍人士参考。
一.问:外国人在华工作是否有60岁退休年龄的规定?若单位拟聘用超过60岁的外国人,是否需要/可以为其申请工作许可证?签订何种合同?
答:外国人持有有效的工作许可证和工作类居留许可,可在华合法工作。申请人若符合高端人才条件申请A类工作许可,没有年龄限制;对确有需要,符合创新创业人才、专业技能类人才、符合计点积分外国专业人才标准的以及执行政府间协议或协定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或工作经历等限制。
二.问:持有外国人在华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在本单位工作,单位是否还需要为其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答:获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人士,无需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但是为了外籍人士在上海能享受更多的生活便利(例如:薪酬购付汇FASTPASS),也可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三.问:单位能否把外国人长期派往异地工作,或派往在本市的关联公司兼任其他职务?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外籍员工应在工作许可限定的范围内工作,不可跨省市工作,不可兼职工作。短期出差不在此列。
四.问:单位经办人离职,未完成相关交接手续,现在该如何登录系统为外国人办理工作许可业务?
答:单位可在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中通过法人方式找回法人账号密码,登陆系统后首先进行单位信息变更(经办人变更),经线下窗口核验通过后,新经办人可为单位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业务。
五.问:单位与外国人解除劳动关系,外国人不同意签字,单位能否为其注销工作许可证?
答:双方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需申请工作许可证注销。注销所需材料包括双方签字盖章的申请表、离职证明等材料,由用人单位账号在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中提出申请,单方无法注销工作许可证。
六.问:单位能否招聘在读外籍学生暑期进行实习?
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目前用人单位可以为符合条件的德国、法国、新加坡国籍实习生申请C类工作许可在华实习。
七.问:外国人想要补缴社保,现有工作许可证的制证信息不能体现过去的办证记录,外专局能否提供相应记录给到社保部门?
答:外国人可以向受理所在行政区外专窗口提交材料,申请开具工作经历相关证明。如涉及2017年之前的在沪工作经历相关证明,可向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八.问:《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已办理完成,但驻外使领事馆办理签证的预约时间已排到几个月后,能否前往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我驻外使、领馆申请工作签证,或变更工作许可通知?
答:《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下发后不能变更,需前往办理通知时勾选对应我驻外使、领事馆申请工作签证,其他国家或地区我驻外使、领事馆无法为其办理工作签证。建议用人单位与外国人申请工作许可通知时,协商后谨慎勾选工作签证申请地。
九.问:《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已办理完成,但由于工作签证申请时间太长,外国人已持旅游签证/探亲签入境,是否可以直接申请工作许可证?
答:外国人在境外拟入境工作的,需境外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持通知办理工作签证入境。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境内直接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应按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和申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提交全部申请材料:
(1)持其他签证或有效居留证件已入境的外国高端人才(A类);
(2)在华工作的外国人变换用人单位,但工作岗位(职业)未变动,且工作类居留许可在有效期内的;
(3)中国公民的外籍配偶或子女、在华永久居留或工作的外国人的配偶或子女,持有效签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居留许可的;
(4)符合自由贸易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相关优惠政策的;
(5)用人单位符合享有跨国公司在华地区总部相关优惠政策的;
(6)企业集团内部人员流动的;
(7)执行政府间协议或协定的;
(8)已持工作签证依法入境的驻华机构代表人员;已获得来华工作90日以下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在其停留有效期内,被境内用人单位依法聘用的;
(9)近5年内,连续在华合法工作1年以上且信用良好的(含
1年);
(10)其他审批机构认定符合条件的。
十.问:外国人持有B类工作许可证,已在本单位工作多年,工作许可证延期时能否给到更长时间?
答:外国专业人才(B类)在不变更单位的情况下,连续办理2次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包括1次新办,1次延期),当再次申请办理延期时可根据合同期限给予有效期2年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