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留学生落户地址材料需要提供哪些?
答:
落家庭户或单位集体户的,提供在沪落户地址材料:
①落户本人在沪房屋的,提供房屋有效权证;
②落户在沪直系亲属房屋的,提供入户地房屋有效权证和产权人共同签署的同意入户意见书;
③落户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管理单位的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同意入户意见书。
不属于上述情形的,可以申请落社区公共户,落社区公共户无需提供住址材料,仅需在申请表和申请报告公函相应位置注明即可。
问:留学生落户中,回国后2年内来本市并持续在本市工作的2年如何计算?
答:
原则上留学人员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应在回国后24个月内,并持续在本市有关用人单位工作。补缴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等不予认可。
问:我本科毕业于国外世界排名前50名院校,但硕士毕业学校世界排名不在前100名之内,是否可以按照本科的留学经历来申报落户?如果可以,留学回国时间是按照本科毕业回国时间填写还是硕士毕业回国的时间填写?
答:
在符合留学人员落户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申请人可以选择本科的留学经历作为申请条件来申报落户。留学回国时间按照完成硕士学位回国的时间进行填写。
问:我出国留学之前在异地工作过,有社保和个税缴纳记录,在出国留学前已停止缴纳,社税都缴纳到2020年9月,境外高校入学日期为2020年10月,请问这种情况在申请留学落户时需要提供什么证明材料呢?
答:留学出国前存在的社保和个税缴纳记录不影响申请。如出国前系在职人员的,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出或已离职材料。
问:请问留学人员落户审批通过后,办理落户手续是否有时限?
答:留学人员落户申请通过审批后,须按照公安部门落户要求尽快办理迁户落户手续。若因故不能及时办理的,请事先联系落户地派出所确认相关要求。
信息来源:上海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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