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机关相关部门、区各中小学校(含南湖中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上海市中小学校园餐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沪教委体〔2025〕43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上海市中小学食堂供餐服务招投标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沪教委体〔2025〕44号)精神及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区中小学校园餐管理工作,全面提升我区校园餐服务质量与治理水平,现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区区级任务分工。
附件:虹口区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我市中小学校园餐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的区级分工
上海市虹口区教育局 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虹口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虹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虹口区财政局 上海市虹口区审计局
2026年1月21日
附件
虹口区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我市中小学校园餐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
的区级分工
专项 任务 | 核心目标 | 重点工作 | 主责部门 | 配合部门 | 时间节点 |
一、 健全长效治理机制 | 构建多方协同、全程管控的校园餐治理体系,保障工作持续见效。 | 1.建立完善区级校园餐专项工作机制。 2.区落实监管责任,对辖区内中小学校园餐实施全流程监管。 3.指导学校开展校园餐管理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4.将校园食品工作纳入学校督导范围,纳入每年对学校办学评价范围。 | 区教育局 | 全年持续推进。 | |
二、 规范食堂承包管理 | 建立食堂承包服务全流程标准化监管机制,厘清各方权责,保障供餐服务质量与运营合规性,切实维护学生饮食权益。 | 1.区为学校公开招投标选择供餐服务单位提供指导和服务。 2.区教育局根据市级“五统一”相关配套文件及合同核心条款,细化制定区“五统一”相关文件,并通过公开遴选方式形成供餐服务单位名单,作为学校招投标工作的参考。 3.区教育局牵头组建区级专业团队,对各校的食堂供餐服务招投标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告知相关学校,并指导相关学校进行核查处置,推进问题的闭环管理,对于发现违法违纪线索移交公安部门处置。 | 区教育局 | 区市场监管局 区发展改革委 区财政局 区卫健委 区审计局 | 1.2026年1月底前完成监督检查和审计工作方案,并推进落实。 2.2026年3月完成区细化招投标工作方案,5月前完成区级遴选。 3.指导学校原则上2026年7月前分批开展招投标工作。 |
4.区教育局、区审计局对辖区内学校的餐食标准和食材费在餐食标准中的占比进行抽查审计。 | 区教育局 | 区审计局 |
专项 任务 | 核心目标 | 重点工作 | 主责部门 | 配合部门 | 时间节点 |
三、 保障餐食营养均衡
| 贴合不同年龄段中小学生生理发育特点与营养需求,优化科学、营养、多样的校园餐。 | 1.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对学校食谱制定、烹饪方式改进等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2.区教育局、区卫健委指导学校严格执行每周食谱公示与更新制度,结合营养需求、季节变化与学生反馈动态调整菜谱,带量菜谱、成品菜信息通过校园网、官方公众号等渠道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区教育局 区卫健委 | 全年持续推进。 | |
3.区卫健委加强校园食品安全风险、营养健康监测评估,为学校提供营养和预防食源性疾病指导。 | 区卫健委 | ||||
4.区发展改革委加强对学校食材价格和餐食标准的指导。 | 区发展改革委 | ||||
四、强化食材供应链管理 | 加强食材供应经营主体的日常监管和大宗食材的定期抽查,建立不良记录清单。 | 1.区教育局配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校园食品大宗食材定期抽检计划,并推动实施。 2.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教育局根据市级提供的供应商不良记录清单,加强对辖区涉及的供应商进行抽检。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教育局 | 1.2026年1月底前制定辖区校园食品大宗食材定期抽检计划,并推动后续实施。 2.制定食材供应和学校履约验收情况定期抽检制度,并推进落实。 |
3.区教育局落实食材供应和学校履约验收情况定期抽检制度,明确抽检内容(食材供应商情况和学校双人双验落实情况)。 4.区教育局邀请学生家长、行业专家、第三方机构参与抽检及问题监督。 | 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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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严格承包经营、食材供应、供餐等经营主体准入许可。加强日常监督抽查,督促供餐服务单位强化食品安全管理,严肃查处涉及校园餐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及时向区教育局通报学校食品安全相关信息。 | 区市场监管局 | ||||
专项 任务 | 核心目标 | 重点工作 | 主责部门 | 配合部门 | 时间节点 |
五、 构建食材集采平台 | 充分发挥集中采购规模优势,为学校提供质优价廉的校园餐食材,在提升食材供给品质的同时,强化对供应商全流程监管,实现食材验收线上化、规范化闭环管理。 | 1.探索建立区级的校园食材集采平台。 | 区教育局 | 根据市级的统一要求推进。 | |
2.区教育局加强对食材供应商的管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食材供应商的食品安全监管。 | 区教育局 区市场监管局 | ||||
六、 实施厨房升级工程 | 聚焦中小学厨房设施短板与就餐环境痛点,通过改造与功能升级,全面改善校园用餐条件,提升学生就餐体验。 | 1.区教育局开展辖区内中小学厨房及食堂现状调研,了解基层学校情况。 | 区教育局 | 1.2026年1月完成辖区内学校现状调研。 2.2026年3月底前制定本区提升工程年度计划,落实分类改造要求,计划报市教委备案。 3.根据本区方案分步实施,每月调度进展情况。 | |
2.区教育局结合调研情况和新的工作要求制定中小学厨房提升工程实施方案,重点推进老旧食堂改造、设施设备升级及厨房功能分区与操作等区域功能优化,并通过空间重构、功能拓展等多元途径,扩充学生食堂就餐容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受理审查工作。 | 区教育局 区市场监管局 | ||||
3.区财政局做好对学校厨房改造、设施更新的资金保障。新建学校食堂按照餐位设座率不低于50%,至少满足学生分2个批次就餐要求的标准进行规划设计。 | 区财政局 | ||||
七、 拓宽家校共治渠道
| 充分发挥家长在校园餐管理中的监督作用,构建“学校主导、家长参与、社会监督”的家校协同共治格局。 | 1.督促辖区学校全面提高家长代表在供餐服务单位招投标、菜谱制定、日常检查、食材价格监督等关键环节的参与度,发挥校园膳食监督家委会的作用。 2.指导学校全面落实陪餐制度,鼓励学校欢迎陪餐家长实地了解学生用餐过程和食堂运行情况,充分吸纳家长的合理建议。鼓励区级行政人员参与到陪餐中。 3.区级公开并指导学校公开校园餐投诉举报渠道及处置流程,确保投诉意见及时受理、处置、反馈。 | 区教育局 | 1.2025年11月底前公开区级校园餐投诉举报渠道及处置流程,后续常年推进。 2.每季度对区级信访内容进行分析。 | |
专项 任务 | 核心目标 | 重点工作 | 主责部门 | 配合部门 | 时间节点 |
八、 建立满意度评价体系 | 构建科学、公正的校园餐满意度评价体系,建立常态化调查机制,全面掌握师生家长的真实诉求。 | 1.根据市级的要求,统一组织第三方机构每学期开展1次覆盖辖区全部学校的校园餐满意度匿名调查,需通知到所有师生和家长,完成调查后,将到校的数据报送给市教委。 2.指导学校结合调查结果及招投标合同约定,制定针对性改进措施,对未达到合同约定满意度标准的供餐单位,启动退出程序。 3.指导辖区内学校开展“我为校园餐献策”等活动,提升学生参与校园餐质量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 区教育局 | 1.于本学期末分批完成本区第一次满意度调查。 2.指导学校强化结果运用等。 | |
九、 强化关键岗位管控 | 聚焦校园餐管理关键岗位廉政风险点,通过制度约束与教育引导,规范管理流程,筑牢廉洁自律防线。 | 1.制定校园餐采购、验收、财务管理等关键岗位轮岗交流制度,明确各岗位核心职责与权力边界。 2.指导学校健全内控管理机制,常态化开展重点岗位人员廉洁教育与风险警示教育,强化风险防控意识。 | 区教育局 | 1.2026年1月底前完成本区校园餐关键岗位轮岗制度制定,并报市教委备案。 2.区级常态化推进廉洁教育。 | |
十、 深化智慧监管建设
| 以信息化、智能化手段赋能校园餐全流程监管,实现数据互通、精准预警、高效处置,提升管理效率与监管精准度。 | 1.区教育局推动辖区学校落实智能化管理要求。 | 区教育局 | 全年持续推进。 | |
2.区教育局指导学校“互联网+明厨亮灶”的建设,同时将学校“互联网+明厨亮灶”数据与区市场监管局系统对接,实现数据共享。 | 区教育局 区市场监管局 | ||||
3.区教育局指导学校通过上海市学校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平台准确填报学校食品安全信息,督促学校上报,定期对学校上报数据开展审核。 | 区教育局 |
虹口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6年1月2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