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职校及其他教育单位:
各单位报送的2025年单位预算已收悉。根据虹口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5年财政支出预算的通知》(虹财预〔2025〕1号)批准的区教育局2025年部门预算,按照厉行节约、保障重点的原则,现批复各单位2025年财政单位支出预算、支出项目绩效目标。
现就预算执行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到本通知后,请在20日内按规定实施信息公开。
二、各预算单位是单位预算编制和执行责任主体。按照财政部和市区两级财政的相关要求,继续做好2025年一般性支出的压减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财政一般性支出,建立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
三、预算下达后一般不予调整。对于执行中确需追加经费的,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批,经批准后方能进行预算调整。按规定上半年原则上不能进行预算调整。
四、根据《预算法》关于预决算按支出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编列、《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关于经济分类公开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的有关要求,预算执行过程中,各单位应夯实基础管理,严格按项目实施情况,准确、规范使用支出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科目,真实、完整地按支出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科目反映本单位预算执行情况。
特此通知。
虹口区教育局
2025年1月29日
虹口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5年1月2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