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机管局等14个部门关于印发上海市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实施细则的通知》(沪机管〔2021〕42号),第五条:“年能源资源消耗总量大于300吨标准煤,或者建筑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的公共机构,每五年应当开展一次能源审计。集中办公点内的公共机构,每5年应当共同开展一次能源审计。”经过梳理后本系统2024年符合能源审计要求的共有以下12处:
1.上海市江湾初级中学(9633m²)
2.上海市复兴实验中学(5650m²)
3.上海市北虹初级中学(5494m²)
4.上海市继光初级中学 (6369m²)
5.华东师范大学第一附属初级中学(17955.44m²)
6.上海市曲阳第二中学(11577m²)
7.上海市海南中学(8717m²)
8.上海市霍山学校(5011m²)
9.上海市长青学校(13564m²)
10.上海市虹口实验学校辉河路校区 (12666m²)
11.上海市虹口实验学校邯郸路校区 (9593.1m²)
12.上海市北郊学校 (14982m²)
虹口区教育局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