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区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晋升三级专业技术岗位实施方案

虹口区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晋升三级专业技术岗位实施方案

 

各中小学、幼儿园、职校及其他教育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完善虹教系统正高级教师岗位聘用机制,根据市教委、市人社局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范围对象

本区在编在职的(包括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育学院和校外教育机构等)中小学四级专业技术岗位正高级教师。

严格规范对一年内退休人员的职级晋升。考虑到2020年是晋升三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第一年,20201231日前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原则上可列入范围。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师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坚持重业绩重贡献,坚持与岗位聘用制度相配套。

三、任职基本条件

1、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

2、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3、在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上工作4年以上,任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任四级专业技术岗位以来出色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在教育科研、学科建设、带教培养教师、示范辐射等方面实现新的突破,取得优异成绩。

5、任四级专业技术岗位以来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入选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或担任市级“双名工程“高峰计划、攻关计划项目主持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结构比例

严格控制正高级专业岗位结构比例。正高级教师(讲师)二级、三级、四级专业技术岗位保持1:3:6的合理比例。本区(含市属学校)在编在岗正高级教师三级专业技术岗位人数不超过在编在岗正高级教师总数的30%

五、评聘程序

1、推荐提名。符合本区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三级专业技术岗位条件的教师向人事关系所在学校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以及无违纪违规、无违反师德规范的承诺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根据任职条件对申请人的师德表现、工作业绩、教育教学能力、教育研究能力,连同教师诚信情况一起进行考核,并对申请人所提交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提出推荐人员名单,在本单位和推荐人员工作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确认无异议后,报区教育局。

2、考核评议。区教育局会同区人社局根据专业和学科组织5-7名专家对推荐提名人员进行学术技术和业绩贡献评议,在结构比例内择优提出拟聘三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名单,在区教育局、人社局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确认无异议后,报市教委、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专家由三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的高校和行业专家、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组成。推荐提名人员获专家组成员2/3以上赞成票,方可通过评审。

3、审核备案。市教委会同市人社局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审核备案。

4、公布聘用。区教育局会同区人社局公布三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名单,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聘任三级专业技术岗位并兑现相应工资待遇。

民办学校可参照执行。

六、组织纪律

为保证本区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三级专技岗位晋升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应认真执行推荐评审工作纪律规定,确保结果客观、公正。对工作中出现的违纪情况,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虹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虹口区教育局

 

       

 

 

                                   20201117